教学科研
首页> 教学科研> 教学管理

商学院教研室工作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

233

商学院教研室工作标准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功能,特制定商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1.教研室的性质及其组织

教研室是根据教学需要而设置的,保证教学、教研、科研以及师资培养等工作有效开展的基层组织。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系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建设和管理实训室,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

教研室由担任一种或数种有联系的学科或课程的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组成。因教学需要,教研室内可设若干教学小组。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2.教研室工作主要内容

1) 落实日常教学工作

① 根据系部工作计划,制定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根据系部工作计划,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②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领导教师拟定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申报编写教材、实训实习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编制或审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

③ 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各个环节。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讲授、辅导、实训、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环节,并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学生的教学实习、实训环节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劳动等。

2) 教学过程管理

① 组织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教学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② 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

③ 组织教师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交流教学经验,逐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3) 师资培养

① 协助系部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师资队伍的培养计划,制定教师进修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

② 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导师制作用。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试讲工作。

③ 根据所在系(部)要求,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

4) 组织教学研究

① 明确本教研室的教研方向。制定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研究和改革教学方法,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② 坚持以教学为主,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探索以科研促教学的良好途径。

③协助所在学院做好专业建设及实训室建设工作。

5)教学质量监控

① 定期组织与学生座谈,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不断改进教学。

② 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按学校和学院部署,开展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应着重检查本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状况及相关各教学环节。期末教学检查应着重对课程考评进行检查,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工作。

③ 做好对学生实训、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

3.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成员的工作职责

1) 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总体负责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和师资培训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及考核办法参见《新联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

2) 教研室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① 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加强师德和业务道德修养,增强教学质量意识。

② 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发挥团体力量,树立良好教风。

③ 服从教研室主任分配的教学、科研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④ 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教研室建设,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教研室建设和教研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教研室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研室常规工作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真正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应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开展教研活动,讨论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集体备课制度:数名教师讲授同一门课,应有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公共课和基础课教研室尤应重视这一制度。

听课制度:教研室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地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听课形式以随机听课与定期听课相结合为宜,也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对教师授课的内容、形式、技巧等方面做出评议,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试讲制度: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其承担授课任务。

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本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做出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系做出书面汇报;平时定期向系汇报工作。

5.教研室工作的考核

对教研室工作的考核主要由系(部)负责,以教研室活动纪录为考核依据,主要考核教研室教师履行职责及落实工作规范的情况。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教研室活动作为所在系(部)考核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