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首页> 教学科研> 教学管理

商学院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

210

商学院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细则

实践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教学,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培养学生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最终达到综合能力的提高。商学院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开设的专业实训课、课程设计、社会调查等活动。为规范我系实践课程的管理,切实提高我系实践课程教学质量,现制定商学院实践教学评价制度。

1. 实践教学要求

实践教学活动由各教研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必须确定实践课程指导教师,明确目标、内容、地点、时间、进度、工作态度、安全要求、考核标准、成绩评定以及实践课程使用的资料、工具、设备、场所等。

实践教学活动必须提前三周报教务处审批。

2. 实践教学管理中的教师职责

教师要全程参与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对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各阶段进行具体指导:

1)根据教学大纲的原则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对实践教学有综合考虑,作好实践教学的教学准备;

    3)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4)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和案例讲解;

    5)对学生的选题报告进行评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工作;

    6)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指导学生;

    7)检查监督每个研究小组的实践活动,对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

    8)指导实践报告的写作;

    9)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10) 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对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评估。

3. 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办法

实践教学的评价标准包括四个一级指标:实践教学大纲及实践教学指导书;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施与实践情况。二级指标有十个,共100分。

我系按照附表1所列的评价标准开展实践教学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给出具体的得分,总得分90及以上为优秀等级,75分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合格,低于60为不合格。

                                             

 

附表:

1. 商学院实践教学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得分

实践教学大纲及实践教学指导书

实践教学大纲(10分)

论证科学,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教学要求,充分反映实践教学新理念,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实践教学指导书(10分)

论证科学,内容完整,阐述详尽,符合专业实践教学要求

 

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计划(10分)

内容完整细致,有创新思路,落实计划措施有力

 

实践形式与地点(10分)

实践单位与本专业联系密切,实习基地固定成熟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践基地数量(10分)

基地数量充足,符合实践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人数与基地数的比例

 

实践基地建设状况(10分)

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实践所需设施设备齐全

 

实践基地类别情况

10分)

基地类别多种多样,基地比例符合大纲和计划要求

 

 

实施与实践情况

指导老师(10分)

责任心强,能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实践内容与本专业课程结合(10分)

紧密结合

 

实践记录

10分)

实践记录详细,有客观结果记录,指导老师批阅认真,交流充分